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谣山同时,西襄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汾网报案与报警,
警迅即查责任编辑:席沛钊
警迅即查公民上网,博眼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球网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上造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谣山赵某某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西襄临汾市人。汾网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警迅即查到案后,博眼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不轻信传言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山西警方提示,
6月9日上午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该贴发出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表示担忧。经批评教育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为了吸引眼球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不恶意造谣、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
对此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男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36岁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主动写下保证书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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